算裁员赔偿时,不少人因为理解偏差而少算甚至漏算。以下是最常见的几种错误,务必留意。

错误一:工龄凑整算错

'满一年'不是简单四舍五入。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计,不满 6 个月只算半个月。工作 2 年 7 个月应算 3 年,而不是 2.5 年或 2 年。

错误二:月薪取错基数

用的是离职前 12 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,而非最后一个月工资,更不是到手工资。奖金、津贴、补贴都要计入。

错误三:以为裁员都有 N+1

+1(代通知金)仅限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的三种情形,且单位未提前 30 天通知。协商解除、经济性裁员等多数情形只有 N。

错误四:忽略高薪封顶

月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要按三倍封顶、年限不超过 12 年,计算时需自行留意。

遇到裁员纠纷时,可先参考计算器了解大致金额,再结合最新法规与专业人士意见核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