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:经济补偿
N 指经济补偿,按工作年限计算: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,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。大多数法定解除情形都适用 N。
N+1:经济补偿加代通知金
+1 指'代通知金'。仅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,且单位未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时,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。注意:+1 不能随意适用,并非所有裁员都有 N+1。
2N:违法解除的赔偿金
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,即 2N。法律上不存在'2N+1'的固定组合。
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标准,切勿对号入座。具体补偿以最新法律法规与案件实际情况为准。